
6月26日,悦康药业(688658)发布公告专业股票配资,近日,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(简称“河南康达”)收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(简称“沂源县人民法院”)送达的关于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(简称“原告”)起诉河南康达及公司的《起诉状》等相关材料。
原告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将河南康达与公司等列为民事被告。
目前,该案件已立案,尚未开庭审理。

据悉,原告指控韩某某(被告一)、任某某(被告二)违反保密协议,将原告技术秘密泄露给周某某(被告三)及河南康达,诉讼请求除要求追究韩某某、任某某、周某某刑事责任外,还要求韩某某、任某某、周某某、河南康达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200万元,公司作为河南康达的单一股东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。
悦康药业在公告中明确表示,公司及河南康达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,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等措施,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。
公司同时称,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,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,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,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。
资料显示,悦康药业成立于2001年,总部位于北京,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药品研发、制造、流通销售全产业链条,具备原料、辅料、制剂全产业链的生产能力;产品适应症领域广阔,包括心脑血管、糖尿病、消化系统、抗肿瘤、抗病毒、生殖健康等多个治疗领域,聚焦慢病以及专科治疗领域;产品剂型丰富,涵盖注射剂、冻干粉针剂、片剂、胶囊剂等多种高端剂型。
2020年12月24日,悦康药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,2021年,其净利达到5.45亿元。
然而,2022年开始,公司营收连年下滑,从2022年的45.42亿元降至2024年的37.81亿元。盈利能力的下滑更为剧烈,归母净利润从2022年的3.35亿元锐减至2024年的1.24亿元。
2025年,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.46亿元,同比下降35.30%;归母净利润亏损2.62亿元,上年同期盈利1.24亿元;扣非净利润亏损2.88亿元,上年同期盈利1.11亿元;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.4亿元,同比下降22.35%。
悦康药业在年报中指出,该公司2024年末对产品“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”价格及销售策略进行调整,该事项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造成阶段性影响。此外,报告期内,该公司继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,研发费用同比上升,高比例的研发投入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。
今年一季度,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.56亿元,同比下降3.70%,归母净利润-3310.60万元,亏损同比缩小32.8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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